装修问题

合作建房涉税是什么?

提问者:柏拉图ing2024-05-25

答:1  根据各地在新的营业税制实行后提出的问题,为了有利于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学习、理解营业税的征税规定,总局决定陆续编写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现将《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  实行新税制后,原营业税的法规均已废止,过去所作的减征或免征营业税的规定自然也一律停止执行。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因此,在1994年1月1日实行新税制后如果还继续执行原营业税的减税,免税项目,是属于违反税法的行为,应当坚决予以纠正

我爱吃酸甜苦辣 32024-05-24

依据法律法规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发生的应纳税收,应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法定的纳税人。因此,无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其他投资者如何合作,如果形式上没有成立其他法人单位,或者投资者不通过法定程序增资扩股,成为企业法律形式上的真正股东,其投资额就不能在税收上年认定为投资股本,纳税人也还是开发房地产的开发企业

迪拉索高品 502024-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