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面积单位: m²
姓 名身 份 证 号联 系 电 话
所有权人
共有权人
代理、监护人
房屋坐落
丘(地)号 产 别 原证号
房 屋 状 况幢 号房 号结 构总 层数所 在层建筑面积设计用途建成年代
附 记
备 注
工作人员就有关登记事项对申请人询问的情况
1.本人是否自愿将上述房屋转让给受让方,并申请登记? ( )
2.是否保证该房屋与他人无产权争议和纠纷?( )
3.是否保证提交的登记资料和填写的申请书内容真实、合法? ( )
4.是否保证以上回答与实际情况相符?( )
5如有不符之处,是否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
转让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1.本人是否已全面了解上述房屋的权利状况和自然状况,自愿受让,并申请登记?( )
2.是否对转让方的真实身份进行了核实?( )
3.是否保证提交的登记资料和填写的申请书内容真实、合法? ( )
4.是否保证以上回答与实际情况相符?( )
5.如有不符之处,是否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 )
受让方(签章):
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受理人
购买了商品房的人同以其他形式取得其他类型的房地产一样,也必须办理房屋的登记确权手续,领取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商品房在开发建成之前,就由商品房开发经营企业依法取得了商品房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办理了统一的《土地使用权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销售的许可证,所以,商品房购买者在办理商品房登记确权手续时,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按以下程序办理登记确权手续。 1、申请登记。在签订买卖合同后三个月内,商品房买卖双方应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企业出具的《商品房结算移交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买房人的身份证明及户口簿(如单位购买商品房还需出具确权申请书),到商品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交易鉴证手续,如果涉外、涉军的商品房可直接到济南市房产交易监理所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2、查验证件,勘察房屋。房产地交易管理部门在接到商品房交易登记、确权的申请后,认真查验有关证件,并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房屋坐落、面积, 绘制平面图,双方当事人名称等应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内容完全一致。 3、填写文本,缴纳税费。在经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查验审核认为买卖符实、合法时,即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填写有关交易、确权的申请审批书,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填写产权转移审批等确权文本,向交易双方收缴有关税、费、应交纳的税除历城区外,其他区统一在市财税大厦交纳。以上手续办理完毕,产权确认材料由市房产交易监理所报产权管理机关批准后向商品房购买人核发《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