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公房收回都有哪些程序?

提问者:纳殇誰鯟2024-05-18

目前,在实践中,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常见的程序错误有四种:一是,行政机关发文批准新的土地使用者行为在先,收回原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行为在后;二是,违反国务院行政公文行文的有关规定,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政行为和批准新的土地使用者使用这宗国有土地的行政行为混淆,即同一个审批文件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又批准新的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批复只送达新的土地使用者,没有送达原国有土地使用者;三是,注销原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证时,不依照国家《土地登记规则》中“注销土地登记”的规定程序办理;四是,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不告知原土地使用者申诉权和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土地登记规则》第六章“注销土地登记”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资函2000  215号的有关规定精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通知原土地使用者依法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为公共利益需要或者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造,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依法给予适当补偿。土地使用者未按《土地登记规则》规定申请注销登记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注销土地证书。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方可批准新的土地使用者使用该宗土地。

zhang太太 202024-05-24

户口本上没人了房产的所有人就可以收回房产。
这是房管局的内部程序,从法律上来讲,户口簿里没有人了,所有人可以收回房子,至于你们还在里面住,缴纳的费用相当于使用费。
希望可以帮到你

Me馍馍27 122024-06-04

《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赔损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累计6个月以上的。
  (5)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公有房屋的。
  (8)擅自买卖公有房屋使用权的。
  (9)其他严重损害出租人权益的。

明天努力找吃喝 422024-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