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请问农村建楼房会不会影响邻居?

提问者:天上的叮叮猫儿2024-04-30

(1)城乡建筑物应符合规划要求,合理利用土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不得影响相邻方的采光。
  (2)建筑物的采光应保证冬至日午间满窗日照时间不少于1小时,或者全天有效日照时间累计不少于2小时。
  日照时间的认定,应在冬至日进行实地测量或者委托有关部门进行测量并鉴定,被遮挡建筑物窗户底沿应距地面  1米以上,其面积大于规定标准(室内面积的七分之一)的,按规定标准计算。
  (3)按原基原高翻建房影响相邻方采光或者被遮挡建筑物是在遮挡建筑物建成之后兴建的,不认定为侵权。
  (4)被遮挡物是违章建筑的,其采光请求不予保护;遮挡物是违章建筑的,不得兴建,已兴建的应当拆除。
  (5)按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的建筑物影响相邻方采光的,应允许兴建,但兴建方应为对方解决取暖、照明、调换住房或者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补偿标准以受影响建筑物的居住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偿100-200元,被遮挡建筑物列入拆迁范围的,酌情补偿,补偿后列入拆迁范围的,不再返还补偿费。
  (6)两方以上建筑物共同造成影响他方建筑物采光的,应由侵权的各方分别承担民事责任。
  (7)本意见中“建筑物”是指采光面与东西向夹角不超过30度的建筑物(即正北房)。
  综上,如果邻居修建楼房影响了你的采光权,你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或是要求损害赔偿。至于新建房屋朝北是否准许留有窗户,法律没有此类规定,如果对你不产生实质影响,邻居是可以修建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杯清茶NJ 332024-05-17

你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豆浆煮菠菜 32024-05-07

会的,比如一个事,影响我家采光及居住环境,后我家人一直跑镇政府,镇主管领导干部到现场查看后,确认不能审批,说是房子未经审批只能修不能建,可他不听劝阻一定要建,后我家人多次到镇政府及信访办咨询该事处理办法,所有到场看过的领导一致认为不能建。
   后经过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及本村领导干部出面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限定房子不能砖混结构,只能砖木结构,并且还限定了高度为3.3m,经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原村领导签字盖章,双方当事人签字画押。  本以为拖了2年的事情已解决,可是周学水想推翻原签订的协议,想按照他最先前的想法盖上去,后我们家实属无奈,商量把我们现住的3层楼房子低价卖给他等一切我们可以做到的任何方式方法和他进行沟通,他都不同意,我们家只为了他建房子不要影响我们家的采光居住就行。

雨兰共舞 12202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