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2、《出生医学证明》;
3、欲落户单位/村民委员会的《同意落户证明》;
4、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若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籍地的,需由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
6、无《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交亲子关系证明(亲子鉴定证书)。
上户口需要以下手续:1、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只有母亲信息的,不需要**父亲户口本、***);2、父母结婚证(没有登记结婚的,不需要);3、出生医学证明;4、母亲生孩子的病历(非婚生需要提供,婚生不需要提供);5、准生证。办理新生儿入户时,须父或母本人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办户口要d1手续如下:
1)在计生部门领取“计划生育证”,在婴儿出生地医疗机构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书》,在派出所户籍室申领《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
2)按申请表的内容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找落户所在地管段民警核实签字,到派出所分管户籍的所长签字。
3)持所长签字的申请表带婴儿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派出所户籍办证厅验证入户。超计划生育的还要出具相关的处罚依据。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