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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提问者:微凉菇凉2024-05-02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为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非我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异地缴存职工),须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2)贷款申请之月起,前六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曾办理个人明细(或称个人账户)注销的,以重新开设个人明细并缴入资金之月算起。
(3)购买住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资金不足的。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5)能提供符合公积金服务中心规定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望采纳

魅影幽兰 222024-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