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能预收物业管理费吗?

提问者:画布大小2024-06-02

我的个人理解  
一、业主一次性缴纳半年物业管理费(已向业主开具半年物业费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物业管理费  
二、根据税法规定按预收半年物业费计算税金并一次性缴纳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三、月末从预收账款里转出当月应确认的营业收入  
借:预收账款-物业管理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四、根据当月确认的收入计提税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我自己的思路就造成了税金的先交后计提,不知这样可行么?如果根据预收半年物业费一次性计提税金并全额缴纳的话会影响到以后各个季度的利润,从而造成个季度的企业所得税增加。

云中子的小白 502024-05-13

国家对物业管理收费有规定,可以提前预收不超过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所以物业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
公用水电费是否合理,需要看物业费的构成中是否包含“公共区域能源费”一项,如果有,他们就不该再收你们的公用水电费,如果没有,也应在安装了公共区域水、电表后据实结算。

chensilong812 232024-05-20

物业管理企业可按月,按季度或按年度计划收,但不得一次性预收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物业服务费。虽然按规定,物业公司不可一次性收取一年以上的费用,但这个规定是对收费上限进行规定,并不等于业主一定要同意物业公司一次性收取一年物业服务费,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缴纳物业服务费,购房者可以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决定而不应以不给钥匙或办产权证来要挟。

腊八醋w 452024-05-17

没有这样的法律依据,按规定,业主应该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如在一月份缴纳一月份的物业管理费,但现在很多地方实行的是半年一缴,也是可以的,但绝不是预交  可以去问物业

jingeyijie 482024-05-11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可以预收,最长不超过3个月。海市物价局、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本市居住房屋交易期间物业管理服务费支付等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物价局、房地局、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公司:  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就本市居住房屋交易期间物业管理服务费支付起始日期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建商品住宅的买受人应从住宅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公司)书面通知办理入住手续之日的次月起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办理入住手续的当月及以前由住宅出售单位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非新建商品住宅即二手房的买受人自该房屋产权转移之日的次月起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产权转移之日的当月及以前由房屋出售人支付。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物业管理企业在办理业主入住手续时,可以预收物业管理服务费,预收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四、本通知自2002年9月1日起执行。

哈西哈西哈西 192024-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