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在他人宅基地自建房屋房屋所有权归谁?

提问者:孙家员外2024-06-10

解答:从《民法》角度讲,此案涉及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添附是一种附合、混合的通称,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结合在一起而形成一种新的财产,借此确定新的所有权归属,因此为所有权得丧之原因。在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上,我国立法未作明确规定,但依《民法》的一般原理,当事人应就添附的权利归属进行协商,若当事人对物的权利归属协商一致,自应按其协商一致的意见确定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但若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时,则应依据添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  根据你的陈述,孙某是在你的宅基地范围内建造房屋的,在我国,房屋与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可分离的,只能为同一人所有,因而孙某不能取得其所建房屋所有权。

Smile丶燚 342024-06-19

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依法登记的房屋受法律保护。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应当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其他必要材料。
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1982吃货一枚 232024-06-17

在别人的宅基地上建房所有权应当还是别人的。如果别人事先同意地方的话最好写有书面的凭证。房屋与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可分离的,只能为同一人所有。  根据民法单独添附理论,两个以上的物因混合而使原物产生了新的价值,使得原物的价值因添附而增加。

温江成都银行 112024-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