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手续需要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及户口本,户口本上记载你们婚姻状况的那一栏(如果你们未改,先改后再去民政局),携带你们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到你们户籍地的派出所办理,如果你们双方均系初婚,那么由原来“未婚”改为“已婚”后方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是民政部门通过公安系统对你们双方的身份再行复核、确认。
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登记结婚的地方,也离婚,每周四),之后签字,当时就拿离婚证,如果不是协议离婚,那就要起诉了,具体不详。
【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