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地下工程防水分四个等级,一、二级为民用,三级为市政、四级为低要求工程,具体见GB 50108-20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新《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由原来四个等级改为二个等级,去掉了三道防水和临时防水工程。具体见GB 50345-2012《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1,Ⅰ级,特别重要或对防水要求有特殊要求的建筑,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25年,防水层选用材料宜选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金属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等材料,设防要求三道或三道以上防水设防;
2、Ⅱ级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防水合理使用年限15年,防水层选用材料宜选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属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平瓦、油毡瓦等材料 ,设防要求二道防水设防;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分四级
一级 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
二级 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
工业与民用建筑: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0.1%,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1㎡,任意100 ㎡防水面 积不超过2处
其他地下工程:湿渍总面积不大于防水面积的0.2%,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2 ㎡,任意100 ㎡防水面积不超过3处;其中隧道工程还要求平均渗水量不大于0.05L / (㎡.d),任意100 ㎡防水面积上的渗水量不大于0.15L / (㎡.d)
三级 有少量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
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3 m2,单个漏水点的漏水量不大于2.5L/d,任意100 m2防水面积不超过7处
四 级 有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
整个工程平均漏水量不大于2L/(㎡.d),任意100 m2防水面积的平均漏水量不大于4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