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求助企业拆迁有哪些补偿?

提问者:520贝基清净果2024-06-08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合同一般都是10年以上的长期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的租金一般会比较低,但是,拆迁之后重新租赁同样的场地,必然产生租金的差价。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以及可利用土地的不断减少,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是一笔很大的数字。第二,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
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营业创收,拆迁导致企业停产停业的时间会有所不同,造成的损失也不同。第三,地上物的损失(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地上物包括房屋、临时建筑、树木花草、道路、机器设备等。可搬迁的,折价补偿,不可搬迁的,应全部补偿。这些损失需要专业的评估公司参与。第四,搬迁费用。根据搬迁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协商确定。第五,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跟员工的劳动合同,结果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第六,无形资产的损失。
无形资产损失难以测算,是争议比较大的一个赔偿项目。但是企业长期经营形成的品牌价值确实存在,搬迁后必然造成这样长期积累的知名度受损。目前实践中是协商补偿或者用有形损失的充足补偿来弥补。以上赔偿项目根据选择货币补偿安置还是场地房屋调换安置会有所不同,并非全部项目都补偿。补偿以“适当”为原则,但是,何种程序为“适当”,需要被拆迁企业及代理律师准备大量的前期工作。

sherry美享家 142024-05-31

1.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2.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应当核销该专项应付款。其中:
  (1)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2)  以下各项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A、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注:也就是可搬迁设备因搬迁而发生的增量费用);
  B、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
  C、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
  3.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指贷方余额,即拨款结余),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指借方余额),应计入当期损益。
  4.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
希望可以帮到您

小熊de爱 342024-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