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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什么是结建人防工程?

提问者:宝宝晨1232024-05-29

结建人防工程又称附建式人防工程。是指附着于地面建筑、室内地面低于室外地面且高差超过房间净高一半、有预定防护功能的人防工程。
  结建防空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主要区别在于防护特点上。防空地下室的设计、施工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战时具有防空功能。平时可以增强楼房稳定性,提高地面建筑的防震抗毁能力。而普通地下室没有防护要求,不具有战时防护功能。

我大旗网 27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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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强调综合防护能力。它包括对核、生、化武器和常规武器以及空袭造成的各种次生灾害的综合防护。当前,已建成的大量人防工程可以有效防止敌方中低强度核武器和常规武器的袭击。而且,“结建”人防工程每个防护单元的给排水、通风、电气均自成系统,独立运作,可以保证一个防护单元遭遇空袭破坏时,其他单元能正常运转,最大程度保障人员和物资安全。

康康是逗逼 342024-06-01

一是根据《防空法》第5条规定的“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建设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确立的“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原则,开发商直接投资建设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开发商理所当然享有其所有权、使用权及收益权。      
二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9条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第二种观点是“业主所有说”。理由是:尽管开发商是平战结合人防工程的原始投资者,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造价纳入开发总成本,因而开发商将房屋卖出后便不再是真正的投资者,业主因取得房屋所有权及相关公共配套设施的共有权而成为最终意义上的投资成本承担者。    
第三种观点是“国家所有说”。理由是:1998年3月19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布的《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第2条规定“人防国有资产是国防资产组成部分”;第12条规定“人防国有资产按实务形态划分:(一)各类已建人防工程、在建人防工程;结合城市新建小区和危房改造修建,交由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防空地下室及其内部设备”,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第25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属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等”;《物权法》第52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因此,作为国防资产的平战结合人防工程所有权应归属于国家所有。同时,部分地方城市亦明确规定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归国家所有。

秋刀鱼与禹 92024-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