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请问农村集体土地建设房屋怎样做才合法?

提问者:土耳其电信2024-05-24

条件如下:
  1、写一份土地申请书,并上交所在乡(镇)土地管理办公室;
  2、由当地的镇政府同意后报县政府批准;
  3、县(区)人民政府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缴纳出让金;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如下: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等等等二爷de22 102024-06-02

1,可以办理宅基地使用证,不能办理房产证。因为,农村土地使用权不能买卖和对外转让,且房屋登记指的是在国有土地上所建的房屋;被当事人采纳则获得悬赏分。
  2,受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农村房屋仅限于在本集体内买卖或者转让,对于外村及城市居民与本集体成员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或者合同,不管是否实际执行,都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从一开始就无效,故无权享受拆迁补偿。如果你是本集体人员,可以放心地买,只要在房屋转让时与出让方一起通过乡镇土地管理办公室向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变更宅基地使用权证就可以了,如遇拆迁,也可以得到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粉恋桃心 232024-05-19

1、你买的房屋到国土资源部门、房屋管理部门分别办理了你的《农村集体建设土地使用权证》、《农村集体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如果没有,或者只办了其中之一,那还是    得不到法律保障。  
2、农村集体宅基地的取得,在现目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可取得;如果你的的户口已转入本村民集体组织,你有资格享受这个权利。  
3、从2004年、2007年,国务院相继出台了相关文件,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小产权房,这一规定限制的前提是城镇户口的居民。如果你不属于城镇居民,而且在购买房之前把户口迁入本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就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4、购买房屋时有当地的村民签字,但未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你买的房屋在拆迁时难得法律的保障,不动产以登记而取得。

金德易BOSS 492024-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