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建房可以贷款农村建房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土地使用证 2、 村委会证明 3、 工程预算书、所购材料的发票或收据 4、 用于抵押的房产权证(房产证与土地证) 5、 借款人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 6、 抵押物的评估报告 7、 借款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原件) 8、 借款人的存折复印件(工行、建行) 9、 抵押权证的共有权人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注:其中1-6项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X:以上资料统计复印成A4幅面。
自建房符合以下抵押种类的,可以跟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建房贷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申请贷款建造的房屋,需经地方村镇建设部门批准,符合地方发展规划。
(二)、借款人需提供村镇建设部门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三)、借款人要有不低于规定的自有资金比例,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且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能提供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作为贷款保证,或能以有效资产作抵(质)押。
(四)借款人应在贷款信用社(部)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申请农村建房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一)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居民户籍证明及借款人的结(离)婚证明。
(二)建房贷款的用途证明材料。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抵(质)押物产权等有效证明材料等。
(四)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