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6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有: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你好,要求是:
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2年以上;
2.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年度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含最低工资标准);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
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到户口所在地的区申请。
希望对你有帮助。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 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 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 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 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