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申请去所在地派出所挂失,挂失满30天后,给补办,期间需要用户口本的,可以开户籍证明。
您好,补户口本需要如下手续 :
1.先到您所在的派出所户籍警那里提出申请重新办理户口;
2.提交重新办理户口的申请书(内容包括丢的户名、时间、原因、户口的编号和现居住的地址、联系电话);
3.写好交于户籍警,核对;
4.等待半年后补办(一般规定是半年,急用2-3月);
5.补办时要必须带所丢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有原户口的复印件(也带以便用)和补办费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1,办理户籍证明,可以凭当事人的户口本或者有效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
2,当事人既没有户口本,也没有身份证,是不能办理到户籍证明的;
3,当事人应先补办户口本,再凭补办后的户口本,去开具户籍证明或者办理身份证。
二,户口本补办手续如下:
1,补办户口本,需由户主向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提出补办申请, 如果当事人是户主,由户主本人带上身份证(丢失的情况下,可由户内的其他人员带上身份证办理);
2,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两上表,即《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一下户口本丢失的原因,警察再核对一下信息及对比一下户主与电脑里的照片是否一样后就可以补办了。
3,如果不是户主的,可以向所在单位的开具证明,或者户口所在村/社区的证明,带上户主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4,或者可以先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打电话咨询一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然后直接去派出所补办就可以了。
一、 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二、 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要你们家的户主也就是你老爸去办的,你是不能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