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常见的有哪些?

提问者:小树旁的小树2024-05-08

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常见的有:
  1、没有成立正规的物业管理公司,造成物业管理水平低,服务质量差;
  2、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不落实,造成小区公用设施的维修、兴  建、保养等问题难以解决;
  3、制度不健全,管理秩序混乱;
  4、管理者与业主之间权责利不明确,影响小区物业管理的正常进行;
  5、乱收费现象严重。

wo洒脱小姐 322024-05-12

(一)业主知情权和选择权无法得到保证  住宅小区经综合验收合格后,开发建设单位可向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前身)办理移交的政策可操作性很低。住宅小区经综合验收合格后,房屋未必全部售出,即使全部售出,业主委员会也不可能马上成立。实际的操作是,开发商直接向已购买房屋的部分业主移交,而整体的物业资料则转移到了物业管理公司手中,这样,业主对物业的知情权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其次,相关物业管理办法中规定,在业委会成立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物业管理,并可选择物业公司进行前期管理。这样业主对物业公司的选择权无法保证。也就是说,现有的物业管理模式基本上是一种剥夺业主选择权、强迫业主接受有资质(甚至没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模式。
 (二)设施收益权属模糊  相关物业管理办法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包括“劝阻、制止损害他人物业或妨害物业管理的行为,对造成的损害,有权要求赔偿”的权利,这实际上赋予了物业管理公司一定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权,将业主置于一个弱势的地位。而相关物业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还模糊了小区业主共有设施的经营收益权属问题。  
(三)业主委员会无社团法人地位  目前业主委员会难以成立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的现实,即便是对于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其地位也比较含糊,并没有独立的社团法人地位,不具备承担民事主体法律责任的资格,面临着身份上先天的尴尬和不足。

Kinglijiji 462024-05-21

(一)业委会被控制,成为少数业主牟利的工具。虽然目前法律或地方性法规已明确了业主委员会成立法定要件、程序,但是由于小区业主的民主意识不强、参与度不高,往往给了某些别有用心业主提供了谋取私利的土壤和条件。例如,有些小区的业委会利用物业签约的决定权,不仅要求物业在小区的收入中拿出部分给业委会成员发工资,而且为了便于业委会寻租,还采取了物业单位一年一签的方式;有些小区的业委会利用对物业签约权的控制,在小区的地下室、车位、公共通道等公共空间中私自分割出作为个人或少部分人使用的空间,甚至有的还把这些空间出租进行牟利;还有些业主为了达到控制业委会和物业的目的,利用小区业主民主意识不强、参与度不高的漏洞,弄虚作假,以骗取法定足够的票数来更换或控制物业单位,达致其私人目的[②]。  
   (二)物业企业运作不规范,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由于某些小区的业委会没有成立或者虽然成立了业委会,但存在业委会形成虚设,无法有效监督物业公司,甚至有的还与物业公司形成利益共同体。这些都直接导致物业管理公司在对小区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不够规范、透明。象有的小区物业存在随意公摊公共水电费用,不当挪用小区停车收费、商家进场费、广告费等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的收入,违法侵占公共空间用于牟利等等现象,严重侵害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而且在某些社区,由于业委会没有成立或者物业与小区的业委会结成利益同盟,使得业主根本无法通过民主方式来选任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这就使得物业与业主间纠纷不断,小区陷入“不交物业费,服务水平下降,越不交物业费”的恶性循环

灰羽联盟 152024-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