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电梯安装数量
1、十一层以下住宅,可设一台电梯,但应兼具消防电梯功能。
2、纯住宅功能层数在十二层以上、十八层以下,电梯不应少于二台,其中必须有一台兼具消防电梯功能。
3、纯住宅功能层数在十九层以上、三十三层以下,服务总户数在150户至270户之间者,电梯不应少于三台,其中必须有一台兼具消防电梯功能。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的规定,其根据:①《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3.1条规定,塔式住宅、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中应设消防电梯。第6.3.2条规定,消防电梯可与客梯兼用。
根据最新的规范,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必须设置一台担架电梯。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 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m^2`时,应设1台。
2 当大于1500`m^2`但不大于4500`m^2`时,应设2台。
3 当大于4500`m^2`时,应设3台。
4 消防电梯可与客梯或工作电梯兼用,但应符合消防电梯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