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老人留下来的房子,口头协议:给我们家,现在其他叔叔大伯姑姑不承认,请问该怎么办,好像见证人也没有
朋友 我是作房产的 我见国可、类似你们的问题
首先,我想知道,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爷爷的名字,他在去世时写了遗嘱,也公正了.这时遗嘱就有了法律效力.如果是你爷爷和你奶奶的名字,这说明房产有共有人 ,你爷爷的遗嘱不能全部的对房产做决定.需要你奶奶的同意.
其次,如果你奶奶在过去同意了.现在要钱可能就是防老的钱,最好你们私下的解决了,不要到老了在闹气.
补充一点:如果你老公有弟兄的话,你们就不要给支付三万元
房产纠纷的解决办法
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
第一,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第三,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第四,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这个问题有点复杂 ,您可以找下律师,或者法律顾问,给您更专业的答复。
走法律
光是口头协议是不行的,没有法律效力,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遗嘱写的传给谁,等等
这个只要走法律,简单明了。。谢谢,希望能帮到你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