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房改房的规定有哪些?

提问者:redfishchy2024-05-22

房改房是单位根据职工职务、年龄、工资、家庭人口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后在房屋价值计算上给予职工的政策性优惠福利。相当于将多年积累的工资差额,一次性补发给职工。作为参加房改的一方父母,其购买的房改房,无论是以市场价、成本价还是标准价购买,房屋价格并非房屋价值的直接体现,房屋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也是优惠很多,而这主要是因为一方父母享受房改政策的优惠福利。
如果一方父母是与子女或共同生活的亲属共有房改房,房产管理部门经申请并登记核实后,可发给权利人《房屋共有权证》,并根据投资比例,注记每人所占份额。所以,房产权属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可以认定为一方父母享受房改政策而拥有产权的住房。同时,国家房改政策规定,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有一次,购房的数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分配住房的控制标准执行。
所以,如果因为夫妻共同出资而认定为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改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多少会损害一方父母的财产权益和父母的基本居住权。从国家房改政策精神和民法上的公序良俗出发,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是不可取的。

爱吃的呆猫 152024-05-19

关于房改房上市交易的条件,《杭州市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试行办法》作出了明确规定。上市交易的房改房必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契证,权属清晰。出售在学校校园、工矿作业区域内的房改房,在同等条件下,原产权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改房暂不得上市:(一)已列入近期规划改造范围,户籍已冻结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房改房;(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改房;(三)党政领导干部购买或者集资建造的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房改房;(四)购房贷款尚未还清,所有权已设定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房改房,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除外;(五)职工原购公有住房时,经市房改办批准,与原售房单位在公有住房(换购房)买卖协议中有其他约定条件的,从其约定;(六)法律、法规以及市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房改房。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对不得上市的房改房也作出了规定,除上面提到的六项之外,还有下列四种情况也不得上市交易:(一)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二)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三)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四)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装修费用的。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所讲的房改房上市交易,是指房改房首次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房改房转让以后再次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按照有关城市私有房屋交易管理规定办理。

LiangJin0727 92024-05-21

房改房:契税1.5%*成交价(买方交),面积过140平  契税为3%  
   印花税0.05%*成交价(买方交)  
   印花税0.05%*成交价(卖方交)  
 土地出让金1560*1%*房本面积(卖方交)  
未满5年营业税5.5%*成交价(卖方交)  
 个人所得税1%*成交价(卖方交)  
 
商品房:没有土地出让金;  
个人所得税可选择(成交价-原购买价-相关税费及装修费)*20%或成交价*1%,看哪个合适选哪个;  
 
经济适用房:所有税费按原购买价交税,但还得交综合地价款  
 
注:所有卖方交的税费都可以与买方协商.

行者孙llllll 432024-05-14

房改房是单位根据职工职务、年龄、工资、家庭人口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后在房屋价值计算上给予职工的政策性优惠福利。相当于将多年积累的工资差额,一次性补发给职工。作为参加房改的一方父母,其购买的房改房,无论是以市场价、成本价还是标准价购买,房屋价格并非房屋价值的直接体现,房屋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也是优惠很多,而这主要是因为一方父母享受房改政策的优惠福利。
如果一方父母是与子女或共同生活的亲属共有房改房,房产管理部门经申请并登记核实后,可发给权利人《房屋共有权证》,并根据投资比例,注记每人所占份额。所以,房产权属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可以认定为一方父母享受房改政策而拥有产权的住房。同时,国家房改政策规定,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有一次,购房的数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分配住房的控制标准执行。

桃子爻爻 222024-05-20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房改房又分为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央产房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属于部分产权。

boboyoung1983 162024-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