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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土地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提问者:snowangeltan2024-05-07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当地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开发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当地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审核;指导、审核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三)监督检查当地市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  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  (四)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  ,  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  ;  组织实施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candys0814 332024-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