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
注: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过户费用如下;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你好, 一、申请登记程序:
咨询──准备资料──配图──递交资料──等待结果──交费领证
二、收件内容:
1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交易类)
2 、房屋测绘成果图
3 、身份证件(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4 、房屋权属证书
5 、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或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验)
6 、双方的约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自行约定的,须双方到场签字)
备注:房屋已抵押的,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变更的证明。
三、收费标准:
房产登记费: 10 元 / 证
配图资料费: 20 元 / 证
四、工作时限: 10 天(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