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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住房公积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提问者:萌哒哒的Ashley2024-05-08

唐山住房公积提取条件:
一.全款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二.职工参加集资建房
三.全款购买二手房
四.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五.全款购买公有住房
六.拆迁安置中职工购买超出置换面积住房
七.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偿还商业贷款
九至十六项为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提取后对职工账户进行销户)
九.退休、退职
十.出境定居
十一.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十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十三.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十四.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十五.集中封存两年以上未就业
十六.在我市务工的外地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该市
望采纳。

懒云堂主 482024-05-15

具体如下: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无房职工租赁本市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支付房租的;3.离、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境定居的;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7.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9.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10.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11.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岁月静好-静静 92024-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