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准备好以下材料:
1、 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2、 《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
3、 《收养登记证》及《收养登记证》(复印件)上另盖有本市市、区(县)民政局收养登记专用章(钢印);
4、 《结婚证》。
备注:随父报户口,须出具母亲属本市常住户口《户籍证明》
二、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材料(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户口本首页(集体户口必须)、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入户登记信息卡》)
步骤3:现场办理
你最好把你孩子的户口落在开发区,以后你办出房产证来以后,直接转过去就行了。
你到开发区公安局大厅,户籍窗口那边,跟他们说一下,他们会给你一张需要准备材料的详单,照着准备好,再拿过去办就行了,现在比以前简单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