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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了解离婚财产怎么划分?

提问者:轻舞飞扬庆庆2024-06-11

关于财产问题,法律规定,如果是一方婚前的财产,除了特别约定外,另一方是无权分割的。如果是婚后获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特别约定外,都是要平均分割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论是哪一方的收入,没有特别的约定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你所说的情况却又不一样,你们与男方的父母没有分家,所得的财产是家庭共同财产,如果离婚要分割的话,应当先进行家庭财产的析产,如不析产,婚姻案件中是无法处理的。你说他家口头答应房子给你们,这基本上是没有什么用的,因为一旦打起官司来,你拿不出证据,而对方又不认可,你的话法官是不会采信的。你说你在他家的门市里干了不到两年,由于没有分家,你的付出是在为这个大家庭付出,是不能够要到工钱的,但就目前我国法律的规定而言,要想在离婚案件中分得财产,首先要解决的是从大家庭中析产出来,也就是说,只有从大家庭中分出哪些是你和你丈夫的,以后离婚时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你丈夫所获得的现金收入以及其他明确归你俩所有的财产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关于孩子抚养,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是没有诉权的,除非女方提出离婚。象你这种情况,如果你提出离婚,可能会考虑将小小孩判给你抚养,抚养费也可能会各自承担,当然如果你生活确实困难,没有稳定收入,而对方经济条件又较好的话,法官可以在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上对你有所照顾的。关于离婚之前子女的抚养费用问题,在离婚时法院一般不会考虑的,因为这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问题,但如果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情节严重的话,法官也可能会在离婚时考虑对你适当予以抚养费用的补偿。

pony080808 62024-06-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十七条到第十九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yf只想依赖祢 462024-06-19

婚前财产属原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其他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两人平均分配。个别情况另当别论
希望你能满意

加油嘴馋的我 172024-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