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小产权房的危害有哪些?

提问者:王小若11272024-05-22

您好,小产权房有五大风险和危害:  其一,因为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所以购买了小产权房的人没有产权证,一旦国家要征用土地,没有权属证明保护自己的权益;  其二,这类房子不能上市交易;  其三,如果是占用耕地建设,违反了国策;  其四,是扰乱房地产秩序的建立;  其五,别墅产品类型居多的小产权房,业主和当地村民因为社会财富等不同,容易形成新的社会矛盾。

zhuyutong215 132024-05-16

第一种解释: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相对讲发展商的大,购房人的小。  第二种解释:第二种解释: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乡镇政府发证书的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第三种解释:买的房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再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对这个区别购房人可从合同第一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确认。

蜜儿桃子1 52024-05-24

最简单的就是没有房产证了,如果碰到拆迁,你基本上没有很权威的保障了,很少涉及到赔偿的。

电风扇啊电风扇 162024-05-31

像小产权中的“乡产房”、“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

cestlavie88 142024-06-04

目前所说的“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上擅自进行开发而又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从商品交换的角度来说,买卖双方只要结清了约定的价款,而又没有其他特殊约定,卖方就失去了全部的所有权,而买方就获得了全部的所有权,比如农贸市场上的大米、猪肉、白菜等买卖就是这样。但是,房屋是特殊商品,不以买卖成交为前提,而是以合法证件的取得为前提。既然是这样,即使你购买了违法建设房屋100%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没有取得合法房屋所有权证,仍然不是你拥有的合法房产。就象明知是盗窃车辆而购买一样,即使取得了所有权,最终也不是你的,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照样给你依法没收。因此,我们认为,在房屋产权上也就没有“小产权”和“全部产权”之分了,只能称之为“无产权房”,而不应该称为“小产权房”,当然最恰当的称谓是“无产权证房”。

食品监督所 372024-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