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
第二十七条 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如下:
(一)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二)前期工程费。指项目开发前期发生的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筹建、场地通平等前期费用。
(三)建筑安装工程费。指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费用。主要包括开发项目建筑工程费和开发项目安装工程费等。
(四)基础设施建设费。指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基础设施支出,主要包括开发项目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等社区管网工程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园林环境工程费。
(五)公共配套设施费:指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
(六)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给你做下参考:
1.开发成本(项目核算——***)
——房屋开发成本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前期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
——---配套设施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
——---开发间接费
——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同上)
2.开发间接费用(部门核算:财务部、办公室、管理部等)
——工资福利
——办公费
——业务招待费
——差旅费
——通讯费
——交通费
——折旧费
——职工教育经费
——汽车费
——水电费
——低值易耗品摊销
——税费
——广告宣传费
——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