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迁,持合法的结婚证,离婚证。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落户,持定居证及劳动人事局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据)证明,回国异地落户,还需要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