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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提问者:刘二蛋蛋蛋2024-05-15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    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上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处置。

瞪样的胖子 132024-05-17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在于: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journeyjasm 182024-05-02

1  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
2  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移转占有。
3  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那些年喜帖街 472024-05-22

开口合同特点
  1  、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只要签约双方认可
  (1)可以任意的调整改变施工方案
  (2)可以任意的改变施工工艺
  (3)可以任意的改变材料品牌
  (4)可以任意的改变工程量与工作量
  2  、预算不代表最后的决算,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工程最后的工程造价取决于竣工验收所发生的工程量、工作量以及材料的用量,在限定品牌型号材质不变的情况下,在施工过程中双方没有提出任何书面疑义,没有理由改变已经存在的事实。所以(缺项、漏项,少算平方最后增加就变成了合法化)低开高走取得了关键性的成功。
  闭口合同特点
  1  、必须要有完整的双方认可的施工方案与施工图
  2  、必须认定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品牌材料的材质
  3  必须认定各个工程单价所形成的总价,在这个基础上确认工程总造价,预算就是决算。

Gemini9524 192024-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