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管局交易查询机器上查询并打印,带好个人身份证。
2、房管局档案室查询并打印,带好个人身份证。
受理时间:
1 、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每周一至周日的上午 8 时 30 分到 11 时 30 分,下午 1 时到 4 时 30 分。
2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 9 时到 11 时 30 分,下午 1 时到 4 时 30 分。
六、首次购房查阅按市物价局和市财政局有关规定缴费,应由申请人承担。
第一,首先你要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然后准备好你户口本相关材料。
第二,到达办理中心后,到查询窗口领张单子(《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自己认真填写并递交买房证明申请表。
第三,请工作人员帮你把这些信息输入到系统中,查实一下,无异议,就帮你认定。
第四,如果你的购房是真实的,相关材料也是正确的,那么你就符合条件,工作人员就会帮你开具新购房证明。(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户口本)
第五,你拿到凭证后,就可以与开发商签订买房合同。
最后,卖房子的开发商帮你代为送件、鉴证,这些事务就完成了。
1. 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 居民身份证原件
3. 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4.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意:1. 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