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服务内容:
1、提供国家的人事政策、法规文件、人事改革动态、人事咨询服务;
2、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保存管理服务;
3、引进异地专业、管理人才(户口和档案可调入广州);
4、办理应届大学生接收手续(含外地生源入户广州);
5、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开办单位社会保险专户,缴纳住房公积金服务;
6、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
7、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8、员工的党团组织关系管理;
二、应届(暂缓就业)大学生办理广州市户口:
前提条件:大学本科,属国家统分生或委培生;
1、单位需提供:
(1)广州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学生需提供:
(1)《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往届毕业生办理广州市户口:
前提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现工作单位为广州市注册公司(如无工作单位我司可以接收);
2、本科以上学历或大专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执业资格.
(1)档案所在地提供:
A、同意调出函 B、现实表现 (如果没有同意调出函需在户籍所在派出所或公安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单位提供:
A、接收证明 B、营业执照复印件
C、劳动合同复印件 D、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E、人才引进呈报表(盖公章)
(3)个人提供:
A、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B、户口本首页及所在页原件及复印件;
C、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结婚证(已婚)、独生子女证(已育)原件及复印件
主要有以下的几个条件:(一)属成年人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及蓝印户口所在地街、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生政策的证明以及原户口所在地和本市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二)属招聘、投资的在职职工提供市社保局出具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三)属驻穗办蓝印户口的人员提供驻穗办事机构出具同意其转为常住户口的证明。(四)属购房入蓝印户口人员提供蓝印户口所在地的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业主的身份证和同意其将户口迁入该住址的书面意见。
要先满足广州户口准入条件:
1、要普高(统招)大专或以上学历;
2、大专要有中级职称,本科要有学位;
3、年龄要35岁以下(不含35岁);
应届毕业生入户广州办理条件:
1、国家统招生,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
2、研究生毕业,国家统分生或委培生,具有硕士学位;
3、(适应范围:2013年毕业生,包括11、12年暂缓就业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