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岛小区物业费标收取标准执行《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指导标准》,详见下图:
一、普通住宅收取标准
青岛物业管理费: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这四个标准的收费依次大概为1.00元/月.平方米、0.7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2)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服务规范应符合《青岛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带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8)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9)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10)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