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相比,《房屋登记办法》章节的结构更为合理,并增加了登记的“一般规定”这一章,对各种不同的登记种类以及具体操作上的问题规定更为详细(如受理登记时必要的收件,什么情况下应当到现场查看,抵押权的转移和变更以及最高额抵押登记中的各类问题,都是新的规定),主要的一些新规定是:一、修改了登记的定义,明确了登记簿的核心作用。二、扩大了房产登记管辖的范围。 三、调整了登记的程序,明确了房屋权属登记的程序由当事人启动。四、增加了登记的种类和权利的种类,并按各地登记机构的实际的管理状况删去了总登记。五、解决了一些实际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六、对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作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仅供参考)
贷款人先到银行咨询抵押贷款事宜,再按照银行指定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取得评估报告,之后贷款人夫妻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收入证明、银行的资金流水、房屋的评估报告到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到银行支取贷款!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