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是女方转入男方需要女方居住地社区开具结婚证明和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迁出档案,到男方所在地派出所凭夫妻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和女方所开具的证明办理。如果是男方迁入女方,女方必需要有固定住所,如果女方户口还跟随父母就要自开户成为户主,剩下材料同上,去女方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但大城市不易!中小城市可以(城市化发展的需要)。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希望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你好,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做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方法:
(1)由你老公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得到同意后,派出所将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2)你持“准予迁入证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注销户口。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在东莞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