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新城春天居住小区8#楼
结构类型 剪力墙 层数 18 施工单位 合肥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
技术部门负责人 巴桂香 质量部门负责人 巴桂荣 分包单位 /
分包单位负责人 /
分包技术负责人
/ 序 号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签字
备注 1 墙体节能工程 符合要求
2 幕墙节能工程 3 门窗节能工程 符合要求 4 屋面节能工程 符合要求
5 地面节能工程 6 采暖节能工程 7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8 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9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符合要求
10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质量控制资料
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测 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验收结论
其他参加验收人员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客户代表和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建设部有关规定,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保修期为二年。 该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自竣工验收之日 年月 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做出如下质量保修承诺:
一、在保修期内,我公司于正式接到客户维修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抵达现场,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如确因施工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坏,我们将根据质量问题、修复的难易程度确定修复时间,免费保修。如因用户使用不当,不经我公司同意随意破坏装修结构等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保修范围,危及自身或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二、超过保修期出现的质量问题,将根据用户需求,我公司竭诚提供有偿服务,只收取成本费用。
三、施工合同范围外的质量问题(如原结构沉降引起的墙体裂缝、外墙漏水等),将根据用户需求,我公司竭诚提供有偿服务,只收取成本费用。
四、由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问题,我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五、本保证书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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