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1 砌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点 一 基本规定: 1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分为三级; 施工水平按质量监督人员、沙桨强度实验及搅拌、砌筑工人技术熟悉程度等情况分为三级。A、B、C。 2 砌体工程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或偏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二 砌筑沙桨: 1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不同品种的水泥不能混合使用。 2 沙桨用沙的含泥量的规定: 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沙桨,不应超过5%;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沙桨,不应超过10%; 但特细沙如其含泥量超过此标准时,可通过试配能满足沙桨的技术条件的要求也可。 2 施工中当用水泥沙桨代替水泥混合沙桨时,应重新确定沙桨的强度等级。(因使用水泥沙桨时,其砌体强度值要乘0.9的系数) 3 凡在沙桨中掺入外加剂,需先经过试配及检验符合要求后,再投入使用。 4 拌制沙桨应采用重量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