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证明
XXX地税局:
我公司 项目的装修设计业务由XXX 公司承担,合同金额 元.目前设计业务已完成,已支付装修设计费 元.特此证明.
附:付款凭证复印件
XXX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证明
***地税局:
我公司租用***位于****的住房(或店面),月(年或半年)付租金***元,请予代开发票.
特此证明
******公司
*年*月*日(加盖公章)
支 付 证 明 利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14年1月29日支付贵公司工程项目公司
(成都驻地)办公楼内装饰装修工程款:叁佰万元整(承兑汇票号(10500054/20119301,出票日期:2013年12月26号),截止目前累计支付贵公司该项目工程款伍佰玖拾玖万整。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西南钻井分公司(财务部)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