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应向竣工验收备案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超限高层建筑结构的抗震专项审查批准书);
(三)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四)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五)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六)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七)城市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八)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住宅工程《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结算价备案表(按规定结算价必须备案的项目);
(十一)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
(十二)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