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房屋概况: 室 厅 卫 阳台 厨
二、 价格
清包工费:
元,大写:
包括 水电工, 木工, 瓦工, 油漆工 ,垃圾清运费 ,材料搬运费
三、 付款方式
1、进场第一天付10%,水电管线排好经验收合格后付20%,泥木类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0%,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40%,竣工之日后3个月5%,6个月5%。
2、全部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如无质量问题发生,甲方提供乙方5%-10%的奖励。
四、 设计
1、 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 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 材料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工人有责任节约材料,超出合理范围的视为恶意浪费,乙方须承担相应损失。
六、 工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 元/天
。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 章:
签 章:
签约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 装修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乙方包干承包该房屋装修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装修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附件。
二、 包干承包费用:人民币 整(小写 13800 元)。 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 支付方式:
1、乙方进场施工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人民币 仟圆整(小写¥ 元);
2、乙方完成全部装修施工后,支付进度款人民币 仟圆整(小写¥ 元);
3、全部装修施工完成后 天内,甲方支付余款人民币 整(小写¥ 元)。
四、工期:双方确定该房屋装修施工工期为 天,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清单及时自行负责采购装修材料;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否则按200元/天支付违约金;
3、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装修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浪费、挪用甲方的装修材料,否则按500元/次予以处罚,并需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处罚。如因甲方不及时付款、装修材料延误或新增施工内容等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该房屋装修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