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1 为使民用建筑太阳热水系统安全可靠,性能稳定,布局合理,与建筑和周围环境协 调美观,风格统一,规范太阳热水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和工程验收,制定本规范. 1. 0. 2 本规范适用于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集中供热水和局部供热水的太阳热水 系统.改造既有建筑上已安装的太阳热水系统时,可参照执行. 1. 0. 3 民用建筑太阳热水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和工程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一,太阳能产品及工程系统纳入建筑规化与建筑设计做到统一规化、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这样做可节约建筑成本与住户二次安装成本。
第二,太阳能工程中的集热器做成模块,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多样化。
第三,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和工程验收应执行行业制定的规程、规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