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写过柜台转让合同?请问柜台转让怎么写?这一份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签订柜台转让要注意什么问题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2004年8月31日前将位于东圃路36号之一的店铺(面积为80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2008年7月31日止,月租为1500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 )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 乙方在2002年8月30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元整(¥21000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原出租方是否同意转租,如果原租赁协议中写明未经出租方同意转租的可以解除合同,那么新的租赁合同面临着无法履行的风险。如果出租方不追究是没什么问题的。另外,“店铺的所有权归于乙方”表述不正确,是店铺的使用权归属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