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自愿将位于--市--区--路,工程项目交由乙方施工建设,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制订本协议,供双方遵守: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之规定,特订立此合同供双方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期:
(1)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开工日期以正式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于--年--月--日竣工。
(2)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b,不可抗力;
c.其他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四,工价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1)清工每米35元,以实际完成米数结算
(2)工程完工后,工程款3日内结算
五,施工方式及材料设备人员的约定
(1) 清工,即材料设备甲方提供,乙方只提供焊机及人员,吃住及一切费用由 甲方提供。 (2) 甲方必须保证所需材料及时到位。 四,违约责任 甲方应当在工程完工后按实际米数一次性结清,迟延付款的,应当按日支付总价款7%的违约金,诉诸法律的,应在新市区法院诉讼解决。 六,合同附件 甲方营业执照,大包合同负责人身份证,乙方身份证。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后盖章即时生效。
八,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