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 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下列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
(委托代理的权限和具体内容)
第二条 代理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为了被代理人的权益而实施的行为,事后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视为在代理权限内。
第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或者其它违法行为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被代理人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 被代理人按照 (双方约定的条件),在 期限内,支付代理费 元。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被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隐名代理,又称间接代理。指在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隐名,直接由代理人与客户签订合同,如电器产品的代理商制度。 如果被代理人的产品给买受方造成损失,则被代理人显明,承担法律责任,代理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当被代理人无力赔偿或无法赔偿,由代理人垫付。隐名代理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本人身份不公开的代理”;二是“本人身份公开但本人姓名不公开”的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