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 _ _ _(简称甲方),向_ _ _木器加工厂(简称乙方),定作下列木器家具,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木料:甲方供应,乙方完成定作的家具后,如有余料应退还给甲方。
2.规格标准:按图纸式样规格制作。 图号 家具名称 单位(个) 数量 单价 总价 油漆颜色 交货日期 以上共计加工费人民币(大写)
3.技术标准:按统一规定的企业标准执行。
4.交货地点和付款办法:在乙方厂内交货,由甲方自提;在交货日期前,乙方可陆续交货,甲方可陆续验收付款。
5.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致使对方受到损失时,应由违约者负赔偿责任。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手人:_____ 经手人:______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的品种名称: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
三、甲方保证:依照国家相关准入条件,持有有效的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所供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同批次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并提供每批货品的清单或购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