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有以下合同文件组成:
1)《协议书》。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生效时间等内容,并明确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组成。
2)《通用条款》。包括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
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共11部分,47个条款。《通用条款》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在使用时不作任何改动。
3)《专用条款》。
①具体内容由当事人根据发包工程的实际要求细化。《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或具体化。
②编制专用条款时应结合项目特点,针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正,达到相同序号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共同组成对某一方面问题内容完备的约定。
4)附件。包括“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等三个标准化附件。
BF—2005—0205
合同编号:
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二○○五年八月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设施、写字楼、娱乐场所、饭店、酒楼、商场、车船、飞机等非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环境艺术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按照《招标投标法》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应依照中标文件要求执行,但中标书内容、工程图纸、招投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承诺书,有与《合同法》相悖之处的,应以《合同法》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