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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商品房交房要哪些条件?

提问者:0921缘分2024-04-27

山东临沂商品房交房条件
  一般来说,商品房交付给业主时通常要符合以下条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已取得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商品房上存在的权利瑕疵已消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具体来说,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质量时,还需要仔细查看一些材料,并且这些材料必须是原件,不能是复印件。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核验合格证书、整栋楼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保修卡》、《住户手册》等。
  值得一提的是,购房者在验房时,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合同中约定的证明文件。如果开发商拒不出示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时,购房者有权拒绝接受交房,并可要求开发商按照约定承担延期交付的责任。
  业主首先要仔细查看房屋面积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切记户内和公摊面积一定要一起核查。户内面积虽然容易测量,但是公摊面积的计算较为复杂,也是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方,所以更需要仔细核查。
  户内面积核实之后,接下来就要查看房屋细节了。需要看的地方大致有:墙体及楼板是否有裂缝和墙皮脱落现象,防水工艺是否完善,防水材料质量是否过关。户与户之间、户内各室之间隔断墙及楼板隔音、减震效果好不好,墙体、屋面隔音、隔热材料厚不厚。门、窗的密闭性是否达标,水、电、暖、气的设计位置是否合理。公用设施设计是否合理,如楼梯间位置、楼梯宽度、电梯运行质量、公用照明设施、消防安全设施等等。

活性炭1986 362024-04-23

第一:是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  不合格的标志取决于是否取得《建筑工程竣工表》。因此,不管购房者和开发商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开发  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开发商交房时都应提供。  
第二:是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2001年6月1日开始实  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第三: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获得解决。

歪歪悠爱福喔 342024-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