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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提问者:虫子郭郭2024-05-10

●  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现户口在提出申请的所在区连续满5年
  ●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5平方米
  ●  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2.76万元,家庭人均财产不超过7万元
  ●  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辛燃arzue 182024-05-06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
申购手续这样办理:按照申请、登记、公示、审批的办法,分批次批准购买经济适用房。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三)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四)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五)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  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  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sally7juicy 82024-05-23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他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6.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全全英英 362024-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