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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是什么?

提问者:圓滿如意妹2024-06-12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不包括集体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家庭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最後放縦 152024-06-05

符合申请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首先,城镇低收入家庭。具体条件是:在本市实际居住的一对夫妇为为一个申购家庭(含单亲家庭),且至少其中一方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已满2年;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市政府公布的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以下;  家庭人均住房的使用面积在当年规定的最低标准面积(含本数)以下。  其次,在国有土地上被拆迁的家庭。具体条件有:货币补偿金额在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含本数)以下;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本市及拆迁范围外他处无住房的。最后,集体土地上被拆迁的家庭。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集体土地上被拆迁家庭,符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以房屋拆迁补偿款(原房收购款、购房补偿款、区位补偿款三项之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使用除拆迁补偿款以外资金不得超过10%。

mfiongfiong 372024-06-22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盛开的七月 332024-06-15

1.具有本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本市工作、居住;  2.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  3.家庭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

彼岸之澄 102024-06-13

(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skyblue086 72024-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