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请问,房子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

请问,房子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到了70年房子就不属于自己了,到底属于谁,这个谁了解,可以跟我讲解下吗

提问者:好运大鸟2024-05-29

你好。通俗的说:土地是国有的,不能买卖,你买了房子,70年是你的使用年限,但是70年之后国家也不会收回的,如果70年后当地政府或者有关单位要征用您所在地方的土地,一样也会按照拆迁补偿办法来给与补偿的。

偶是吃货范范 282024-05-29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70年的房产权: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
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
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JeffRen1966 352024-05-29

房子的寿命就该到了,到时候或者继续产权,或者重新盖房子但你又要再购买。咱们国家城市的房子盖在国家的土地上,土地国有不能变,买了房子的人只有房产权,没有完整的地产权,只有土地的使用权。现今的房屋的政策寿命是70年。70年后国家要用地,你的房产权也到期了,那就只能重新买房了。如果70年后国家不用地,你的房子也不是危房,你再办理相关手续(到时候再说)。

追风的夕夕 322024-05-25

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用地50年;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70年产权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施用地年限40年。

刘思韵2522 32024-06-01

所谓的70年产权,是指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我国国土所有制分为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商品住宅用地是以租赁的形式获得国家土地的使用权的。所以70年指的是商品住宅用地租用年限。70年后,如果国家对此土地没有重新规划,你仍然可以使用,但是得向国家另行交纳土地使用费了。

8668神淡淡 112024-05-25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蜜桃红茶 142024-05-31

不是房屋产权70年,是住宅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是70年。
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也不可能规定年限。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也不足70年,但无物权法已经明确,土地使用期届满会自动续期

冬眠的羽毛 62024-05-26

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70年产权是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桃子爻爻 42024-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