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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诉讼法院会受理吗?

提问者:公山虚12024-05-15

其母亲以优先购买权为由起诉,法院应该受理。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只要符合起诉的条件,法院就应该受理,至于其能否胜诉,那就得看具体的案情及审理结果。  
根据你的叙述,你朋友的父亲的单位分配一处公房,由你朋友的父母及你朋友共同居住。说明,你朋友的父母及你朋友都是此房的承租人。既然都是此房的承租人就都有权购买此房屋。承租人对出卖的承租房有优先购买权,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  
公房的承租人去世后,其继承人对公房没有继承权,只能由同住的亲属继续居住。你的朋友是否与其父亲是一个单位的,如果是,其与单位确定新的承租关系更合理。而且,其母亲已搬离其住处,由你朋友继续承租此房,那么,在公房购买时,我认为,你的朋友更有优先条件。

李吉吉jjj 222024-05-17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起诉的。
房改以后,即为售后公房,性质等同于商品房,这类纠纷法院能不受理
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国务院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我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happybaozi 442024-05-16

你好,据我所知房改房诉讼法院会受理。
由于房改房产权在形成上有鲜明的政策性且涉及购房职工家庭其他成员的利益,从而成为实践中各种纠纷和争议的焦点,也是理论上难以释明的难点;房改房纠纷案件具有诉讼主体特殊,实体问题复杂和依据不明确等特点,在某些具体形式和特定情节的个案中完成产权界定和法律适用,并非易事。其中最为突出的争议是职工签订公有住房买卖合同或取得房屋产权证后调离、辞职、被辞退或除名,单位是否有权要求收回房屋或补交购房款。

iamjiaying 282024-05-31